1、調出公司以不含進項稅額的進貨價格調出商品,減少庫存。調出公司為購進調出商品而支付的進項稅額,留待調出公司銷售其他商品時抵扣,但調出公司要向調入公司收取為購進調出商品所支付的其它費用(含適當?shù)睦麧櫍?,并沖減期間費用。
2、調入公司所調商品以調出公司從總公司以外購進的不含稅進價增加庫存,支付給調出公司的代墊費用,作為期間費用,調入公司對外銷售內部調入商品時,不抵扣進項稅額。
3、為了使總公司內部各分公司之間商品調撥業(yè)務手續(xù)完備,核算準確,調出、調入分公司應通過u201c商品內部調撥單u201d核算。商品內部調撥單應具體標明調出分公司、調入分公司名稱、商品名稱、數(shù)量、不含稅進價以及代墊費用等。商品內部調撥單一式四份,調出、調入分公司各兩份,據(jù)此收、發(fā)商品,辦理結算,并按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
4、為了使調出、調入分公司在內部調撥商品業(yè)務中都能獲得利潤,以調動其積極性,應統(tǒng)一規(guī)定內調商品價費的上、下限。
5、為了充分體現(xiàn)內調商品移庫的特點,內調商品的價格,按調出公司從總公司以外購進的不含稅進價填列,內調代墊費用由調出、調入分公司依據(jù)內調商品上、下限商定的調撥商品價費合計扣除其不含稅進價的差額填列。調出、調入分公司按不含稅進價與代墊費用之和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