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獲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貿易專業(yè)碩士學位,同年8月留校任教。1998年2月至5月,赴英國曼徹斯特大學從事國際投資的研究工作,1999年2月至12月 受外經貿部(商務部)派遣在澳大利亞阿德萊得大學接受世界貿易體系與國際經濟學的培訓,期間在澳大利亞外交外貿部實習。2002年獲倫敦經濟學院(LSE)經濟學優(yōu)等碩士學位,2006年獲倫敦經濟學院經濟學博士學位和國際商法法學碩士學位。
崔凡博士擁有中國律師資格和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曾在北京市眾一律師事務所擔任兼職執(zhí)業(yè)律師。他曾經擔任商務部世界貿易組織法律培訓服務貿易專題主講教師,教育部《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起草小組成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