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是付款人把應付款項交給自己的往來銀行,請求銀行代替自己通過郵寄的方法,把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銀行接到付款人的請求后,收下款項,然后以某種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請它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額的款項。最后,兩個銀行通過事先約定的辦法,結清兩者之間的債權債務。
匯款結算方式一般涉及四個當事人,即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和匯入行。
國際匯款結算業(yè)務基本上分為三大類,即電匯、信匯和票匯。
托收是債權人為向國外債務人收取款項而向其開發(fā)匯票,委托銀行代收的一種結算方式。
一筆托收結算業(yè)務通常有四個當事人,即委托人、托收銀行、代收銀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業(yè)銀行辦理的國際托收結算業(yè)務為兩大類,一類為光票托收,另一類為跟單托收。
信用證結算方式是指進出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后,進口商主動請示進口地銀行向出口商開立信用證,對自己的付款責任作出保證。當出口商按照信用證的條款履行了自己的責任后,進口商將貨款通過銀行交付給出口商。
一筆信用證結算業(yè)務所涉及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即開證申請人、受益人和開證銀行。
在國際結算過程中,銀行還經常以本身的信譽為進出口商提供擔保,以促進結算過程的順利進行。為進出口結算提供的擔保主要有兩種形式,即銀行保證書和備用信用證。
⒈銀行保證書(Letter of Guarantee)
銀行保證書又稱保函,是銀行應委托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出的擔保被保證人履行職責的一種文件。
⒉備用信用證(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備用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保證書性質的憑證。它是開證行對受益人開出的擔保文件。保證開證申請人履行自己的職責,否則銀行負責清償所欠受益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