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名提單在收貨人CONSIGNEE一欄內列明收貨人名稱,貨物只能交與列明的收貨人,這種提單失去了代表貨物、可轉讓流通的便利,但同時也可以避免在轉讓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風險。
不記名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名稱,又稱來人抬頭提單,這種提單不需要任何背書手續(xù)即可轉讓,或提取貨物,極為簡便。承運人應將貨物交給提單持有人,誰持有提單,誰就可以提貨,承運人交付貨物只憑單,不憑人。這種提單容易丟失或被竊,風險極大,若轉入惡意的第三者手中時,極易引起糾紛,故國際上較少使用這種提單。另外,根據(jù)有些班輪公會的規(guī)定,凡使用不記名提單,在給大副的提單副本中必須注明卸貨港通知人的名稱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