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匯指定銀行和進口單位進行監(jiān)管的法律依據是《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監(jiān)管暫行辦法》,對違反此規(guī)定的單位,外匯管理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進口貨物付匯管理也采取外匯核銷形式,其具體程序為:進口企業(yè)在進口付匯前需向付匯銀行申請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制發(fā)的u201c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u201d,憑此辦理付匯。貨物進口后,進口單位或其代理人憑海關出具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證明聯及其相關電子數據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指定銀行辦理核銷付匯。
u201c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u201d(代申報單)(以下簡稱核銷單)系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格式、進口單位填寫、外匯指定銀行審核并憑此辦理進口付匯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