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稅倉庫貨物進口
貨物入境后、貨物所有人應向海關申報,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一式六份(留存一份、申報環(huán)節(jié)收二份、退三份給貨主),附上進口合同或發(fā)票,先到主管保稅倉庫部門批注,同意進入保稅倉庫,并蓋上“保稅倉庫貨物”印戳,然后到申報環(huán)節(jié)報關,貿易方式應填寫“保稅倉庫貨物”,查難放行后,貨物存入海關認定的保稅倉庫。并將貨物的品名、數(shù)量、記入專帳。
如果保稅倉庫貨物從異地口岸入境,貨物所有人應向主管海關貨管部門辦理轉關運輸申請聯(lián)系單,把貨物轉到所在地海關報關。
二、保稅倉庫貨物出庫
1.從保稅倉庫提取貨物用于進料加工生產成品復進口時,經營單位應按照辦理進料加工程序辦理。首先填寫“保稅倉庫領料核準單”,并附上出口合同,經主管保稅倉庫的部門批準后,然后憑出口合同,保稅倉庫領料單(視同進口合同)到經貿部門辦理合同備案批件。
2.憑經貿部門的合同備案批件、出口合同、領料核準單到海關加工貿易備案部門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手續(xù),到指定的中國銀行開設保證金臺帳后,海關簽發(fā)手冊。
3.憑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保稅倉庫貨物領料單,到申報環(huán)節(jié)報關,貿易方式應填寫“進料加工”,與第一次報關入庫的貿易方式不一樣,這次報關后,不用查驗放行,直接從保稅倉庫領料用于生產環(huán)節(jié)。
三、保稅倉庫貨物的核銷
保稅倉庫貨物應按月向主管海關辦理核銷。經營單位于每月初五日前將上月所發(fā)生的保稅倉庫貨物入庫、出庫、結存等情況列表報海關。并附經海關簽放行章的進口報關單,及相應的發(fā)票,領料核準單及出庫報關單,經核實無誤后予以核銷。并在一份報表上加蓋“保稅貨物核銷章”認可,退回經營單位留存。
四、加工貿易手冊核銷
合同執(zhí)行完畢后一個月內,經營單位應持“登記手冊、進出口報關單,料件使用情況表”,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xù),海關簽發(fā)核銷結案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