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關:減免稅設備手冊要核銷嗎?[113442]
問題編號:[113442]
問題標題:減免稅設備手冊要核銷嗎?
問題內容:你好,我公司是外商獨資企業(yè),1994年成立始就有一本設備手冊,專門用于進口減免稅設備,手冊有效期與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一致,到2014年。我公司設備免稅額度已于2002年用完后,就一直沒再用該設備手冊了。該設備手冊進口的所有設備也過了海關監(jiān)管期限。請問,該設備手冊需要核銷嗎?如要,怎樣核銷?(因年份太久,從1994年始,原進口報關單已不齊全了。)
問題分類:[加工貿(mào)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鑒于貴司未清楚說明該設備手冊的類型,也未說明手冊設備是不作價設備還是減免稅設備,故無法作出準確答復。如為不作價設備,監(jiān)管期滿后需向主管海關申請辦理設備核銷手續(xù)。具體可咨詢主管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