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865]
問題標題:外國常駐代表機構企業(yè)備案來源:報關員培訓網(wǎng)
問題內容:你好,我們是一家外國企業(yè)在北京的代表處,剛剛成立,辦事處沒有外國人,也沒有進出口的物品,是否需要到海關備案,如需要,要準備什么材料,請告知具體辦理的地址。
問題分類:[企業(yè)備案]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常駐機構首次申請進境公用物品前,應當憑下列文件向主管海關辦理備案手續(xù):(一)設立常駐機構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正本和復印件;(二)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注冊證明正本和復印件(以下簡稱《注冊證》);(三)常駐機構報關印章式樣;(四)常駐機構負責人簽字式樣、身份證件正本和復印件;(五)常駐機構中常駐人員名冊,名冊含常駐人員姓名、性別、國籍、有效進出境證件號碼、長期居留證件號碼、到任時間、任期、職務及在中國境內的住址等內容。主管海關審核無誤后,核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常駐機構備案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