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7916]
問題標題:關于貨樣廣告品和普貨的問題
問題內容:海關同志你們好!我想問一下,1.什么情況下可以報貨樣廣告品,它與普貨有什么區(qū)別?2.海關對貨樣廣告品在數(shù)量、價值、上有什么規(guī)定,什么是所謂的合理數(shù)量。3.為什么我公司買同樣的產品有時就是貨樣廣告品,有時就要以普貨申報呢?比如一次宣傳,如果小的展覽會可能只需要幾十本宣傳冊,但一個大的展覽會可能要上千本宣傳冊,對于這種情況什么是合理數(shù)量。4.還有對于所進貨物的使用目的上,海關是怎么監(jiān)督其真正的用途的,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總署2010年第33號公告規(guī)定,進出口貨樣系指進出口專供訂貨參考的貨物樣品;進出口廣告品系指進出口用以宣傳有關商品內容的廣告宣傳品。通關時,請根據貨物實際情況選擇正確的監(jiān)管方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