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0353]
問題標題:征免稅證明備案不能使用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之前咨詢過征免稅證明備案用匯額度及減免稅用匯額度,由于額度不夠被退單,我司已在備案主管海關增加用匯額度,在主管海關查詢已通過三級審批,為何再次向黃埔老港海關申報時又遭退單,退單原因是征免稅證明備案不能使用,沒有通過海關審核,審核標志:A,我司委托廣州卓志報關有限公司3次向黃埔老港海關申報,3次退單,報關員被扣3分,現在都不敢再次申報,貨物到港一個多月,我們真想不通為何黃埔老港海關不為企業(yè)著想,幫助企業(yè)解決問題,而是推來推去的,讓企業(yè)去想辦法,我們企業(yè)是弱勢群體,再說換做我們云南省各個海關這個問題早就解決了,為何黃埔老港海關這點都做不到?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經與黃埔老港海關了解具體情況并查詢H2000系統(tǒng),你司商品4月12日申報進口因項目用匯額度不足無法通過審核,由電腦自動退單;4月13日再次申報,仍因用匯額度不足由電腦自動退單;4月18日,經向黃埔海關減免稅科電話指引,返回備案地海關對用匯額度進行修改;4月26日企業(yè)申報,因昆明海關備案數據未提交系統(tǒng),系統(tǒng)提示備案無法使用再次退單;4月28日再次申報系統(tǒng)通過審核,現場關員審核企業(yè)資料后因申報不符合規(guī)范申報要求進行了退單修改;4月29日,企業(yè)按照規(guī)范申報要求申報后,老港海關于當日處理完畢并已結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