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9206]
問題標題:保稅與非保稅物料串料符合定義??
問題內容:按照海關總署第195令規(guī)定,保稅與非保稅料串料使用,需向海關報備。 1、串料如何定義??舉例說明:A、進料加工企業(yè),在生產出口成品時,某一材料保稅庫存不足時,從非保稅庫存中領相同數量、相同規(guī)格的非保稅料,進入保稅倉庫后,再從保稅倉領出投入生產,生產的成品繳入保稅庫存,用于出口。請問該行為是否屬于串料??B、相反,若生產內銷成品時,非保稅庫存不足時,需要從保稅倉領相應的數量入非保稅倉,再從非保稅倉庫領出投入生產,生產的成品繳入非保稅倉庫,用于內銷,請問該行為是否也屬于串料??海關是如何認定串料行為的?? 2、當進料加工企業(yè)出現串料時,如何向海關報備??是根據單批串料行為(串料數量、規(guī)格等)逐項報備,還是可以對一定時期的串料行為向海關報告說明即可??外 貿 知 識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海關總署令195號規(guī)定,因加工出口產品急需,經海關核準,經營企業(yè)保稅料件與非保稅料件之間可以進行串換。保稅料件與非保稅料件之間的串換限于同一企業(yè),并應當遵循同品種、同規(guī)格、同數量、不牟利的原則。來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不得串換。上述情況A屬于串料,上述情況B:不存在生產內銷成品的說法,加工貿易料件必須要用于出口成品的生產,可能在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中發(fā)生改變,但不能說一開始生產的目的就是內銷;串料向海關報備應逐項報備,數量、規(guī)格、價格、品種應全部申報清楚。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