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846]
問題標題:報關單上"原產地"應如何填寫
問題內容:你好! 我司是東莞一來料加工廠.從日本進口磁粉后在大陸進行混煉,混合物比重大概為5%. 現(xiàn)計劃將混煉后的磁粉再運往日本. 請問:1) 在填制報關單時,"原產地"一欄應該填"日本"或是"中國" 2) 是否能夠申請一般產地證明或者普惠國產地證明 3) 具體應以第幾號公告或者相關通知為準 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國務院令416號)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