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0460]
問題標題:進口申報
問題內容:我公司準備生產觸摸顯示屏,其中一進口料件導電玻璃在進口時為10個一組,前后各加一塊普通玻璃保護,回廠后通過技術把他們分離,分離出來的普通玻璃是沒有作用的,可以拿去廢棄。請問這種情況下,進口時應該如何申報?真正成為觸摸顯示屏的導電玻璃應該申報數量是多少?普通玻璃應該如何申報?我司為進料加工企業(yè),以上為保稅進口。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報規(guī)范》第三十七、三十八條規(guī)定按照實際進口狀態(tài)如實填報品名、規(guī)格和數量,填報數據應與進出口合同、發(fā)票等單證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