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150]
問題標題:上??爝f進口時運費占總貨值的50%以上時,CIF的貨值視同FOB條款貨值
問題內容:您好!美國供應商免費給我司用快件寄了一個價值USD2.90的鋼鐵制樣品,快遞費USD57.10,并開具了DAP條款參考價值USD60.00的無商業(yè)價 值發(fā)票。我司如實提供了通關資料給承運的報關人員,但被快遞的報關人員告知,需按FOB條款貨值USD60.00進行申報,即以按CIF USD117.10進行申報。原因是海關要求CIF條款下,如果運費占總貨值的50%以上時,原貨值一律視同為FOB價格進行申報。請問此要求是否是海關的文件要求?我司該如何操作?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貴司所述情況可按貨物類快件申報,根據規(guī)定提供相關單證。對關稅稅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規(guī)定的關稅起征數額以下的貨物和海關規(guī)定準予免稅的貨樣、廣告品,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KJ2報關單》、每一進境快件的分運單、發(fā)票和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對應予征稅的貨樣、廣告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需進口付匯的除外),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KJ3報關單》、每一進境快件的分運單、發(fā)票和海關需要的其它單證;完稅價格按現行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確定。 具體申報手續(xù)可以咨詢您的報關代理,若您在空運快件通關中遇到問題可以提供分運單號,直接咨詢上海浦東機場海關快件中心。咨詢電話:021-68841118轉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