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674]
問題標題:新設代表處未做海關登記,現要注銷
問題內容:我代表處于今年年初辦理工商設立手續(xù),未及做海關登記,現擬注銷代表處,工商需要海關的證明,請問該向海關哪個部門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問題分類:[企業(yè)備案]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辦理常駐機構注銷手續(xù),可直接前往上海海關現場業(yè)務二處(金陵西路28號)。辦理常駐機構海關注銷手續(xù)時,應提供以下材料:1、常駐機構注銷申請(首席代表簽名并蓋公章);2、工商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3、首席代表證(原件及復印件);4、首席代表無法親自到場辦理注銷手續(xù)的,需出示由首席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