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5372]
問題標題:小型切斷機進口
問題內容:你好 我司從日本進口一臺小型切斷機(商品編碼84440050.00) 是否可以進口呢? 到達機場海關我四還需要準備什么資料嗎? 假如退運的話 是否要辦完全部進口手續(xù)呢? 還有交的增值稅和關稅會退回嗎?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84440050.00項下貨物可以進口。申報時,提供進口報關單、進口報關委托書、發(fā)票、提運單、合同等相關單證。如未向海關申報進境即擬退運的話,你司可向機場海關申請辦理直接退運手續(xù)。直接退運屬于海關行政許可項目之一。在海關審批同意后,你司可按照“先報出口,再報進口”的順序辦理相應通關手續(xù)。已繳納稅款的進口貨物,因品質或者規(guī)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稅申請書》;(二)原進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三)貨物復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四)收發(fā)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xié)議。如有未竟事宜,建議致電0532-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