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7318]
問題標題: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有效期過期
問題內(nèi)容: 我們是宜昌一家公司,主要開展進口設備業(yè)務。我公司《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于2012年2月24日到期,由于內(nèi)部人事變動,工作交接不仔細,導致《登記證書》過期沒有在宜昌海關正常辦理年審程序?,F(xiàn)在我公司在武漢機場海關的貨物得不到正常報關,宜昌海關告訴我們說要先注銷原有的海關注冊登記,再辦理重新注冊登記,但是時間可能要3個月或者半年。 我想咨詢一下,需要那么長時間嗎?難道沒有規(guī)定一個辦理此類時間的時限嗎?另外,我還想問一下,重新注冊登記是不是原來海關注冊登記編碼就要換成新的了?
問題分類:[企業(yè)備案] 投送單位:武漢海關
答: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27號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到注冊地海關辦理換證手續(xù),逾期未到海關辦理換證手續(x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自動失效。由于貴公司未及時辦理換證手續(xù),注冊地海關可能需要安排人員到公司實地巡查,核實相關情況,還可能會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了解情況,實際操作需根據(jù)貴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因此辦理的時間較長。在重新注冊登記的時候,系統(tǒng)會自動給出新的編碼,代替原來的注冊登記編碼。如有其他疑問,歡迎再次通過此方式或者通過12360海關服務熱線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