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7337]
問題標題:整機出口,部件退換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有已出口到印尼的一臺機械設備,其中有一個變頻器因規(guī)格型號問題要發(fā)回更換,請問要向貴關提供什么資料才能通關?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汕頭海關
答:你好,需要退換的變頻器如果在原進出口合同規(guī)定的索賠期內,且不超過原貨物進出口之日起3年,可以按照“無代價抵償進出口貨物”方式辦理,不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稅。 申報出口無代價抵償貨物應提交下列單證: 1.原出口貨物報關單; 2.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的進口報關單。因原出口貨物短少而出口無代價抵償貨物,不需要提交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的進口報關單; 3.原出口貨物稅款繳款書或者《征免稅證明》; 4.買賣雙方簽訂的索賠協(xié)議; 5.海關認為需要時,納稅義務人還應當提交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出口貨物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guī)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