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3189]
問題標題:鼓勵類項目進口設(shè)備的減免稅
問題內(nèi)容:請問:按照最新的財關(guān)稅14號公告的附件3"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shù)裝備和產(chǎn)品目錄"(2012年修訂),鼓勵類項目在進口上述清單中的商品時不予免稅;但是有一點不太理解,請予以解答: 如:清單中第27項:鍋爐安全閥 HS.84814000 ,明確不能免稅;我們公司是鼓勵類企業(yè),準備進口的設(shè)備中也有"安全閥",HS.84814000,但是我們進口的安全閥不是用在鍋爐上的,這種情況下,由于HS編碼是清單上列出的,非用于鍋爐的,可以免稅嗎? 同樣的情況,清單上第24項,列出了3組HS編碼的閥門,明確是火電機組用高溫高壓閥門(閘閥,截止閥,止回閥),但是進口不是用于火電機組的止回閥等,HS.編碼在清單上,可以免稅嗎? 請予以明確回答,如果不能的話請說明理由依據(jù)好嗎?因為類似我問的問題相信很多企業(yè)也會碰到同樣的問題的,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guān)
答:具體咨詢貴司注冊的主管地海關(guān)。帶好所以的設(shè)備的資料,結(jié)構(gòu)、功能、原理和用途要重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