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587]
問題標題:免稅進口設備稅款擔保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屬桂林企業(yè),進口設備免稅手續(xù)還在國家發(fā)改委辦理當中,《國家發(fā)改委免稅確認書》還未下來,但現(xiàn)在設備馬上到港了,請問現(xiàn)在我司是否可以辦理什么手續(xù)可以先擔保通關放行?如可以辦需要什么資料?在哪里辦?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南寧海關
答:減免稅申請人應當在貨物申報進出口前,向海關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手續(xù)。你們必須在貨物申報進口前持《國家鼓勵發(fā)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來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后,進口設備才可以享受免稅政策。如果在《項目確認書》還沒有辦理下來的情況下,辦理了貨物進口或者憑保放行手續(xù),那么相關的貨物將無法享受減免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