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9014]
問題標題:國外買的蘋果電腦要征多少稅?
問題內容: 海關老師,您好!我一朋友在美國網站購買了一臺蘋果筆記本電腦,價格為985美元,通過usps發(fā)到本市,想問一下過關時大約需要征多少稅?該怎么交這筆稅金?(回復不用公開,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重慶海關
答:您好!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如通過郵政渠道郵寄個人物品進出境,個人物品寄件人為個人,以親友饋贈和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對來自國外的個人郵遞物品,每次允許進境的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對來自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的,每次允許進境的限值為800元人民幣。根據總署43號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所有郵遞進境的物品海關均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筆記本電腦屬于海關總署2008年第65號公告規(guī)定的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之一,且從國外網站購買不屬于個人郵遞物品,網購物品寄件人為網店(如購物網站、網上商城、論壇代購網站、電子交易平臺等),收發(fā)件人之間存在商品買賣關系,為貿易屬性,應按貨物辦理報關手續(xù),并按要求繳納關稅、增值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