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711]
問題標題:海外購物繳納關稅
問題內容:我在海外購物網站訂購了一個自行車配件,屬于個人自用物品,價值2000元人民幣。經查詢自行車配件稅率為20%。請問辦理通關手續(xù)時,是按照2000元的20%繳納關稅,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中自行車500元的20%繳納關稅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寧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二條規(guī)定《完稅價格表》已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完稅價格表》確定,《完稅價格表》中已明確自行車、三輪車、童車配件、附件(稅號為26040000)的完稅價格另行確定,所以,進境物品所有人應向海關提供銷售方依法開具的真實交易的購物發(fā)票或收據,并承擔相關責任。海關可以根據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完稅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