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980]
問題標題:關于個人郵寄物品超量通關的事宜
問題內容:您好!現(xiàn)有個人出國旅行采購的廚房用具,國外通過ems快遞方式寄到國內被海關扣留,因超量超價值現(xiàn)場關員要求按照貿易形式辦理正式報關手續(xù).想落實一下: 1.郵件是個人的收件人,我是否可以辦理臨時海關注冊還是需要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yè)作為代理辦理進口手續(xù),或者二者都可以; 2.如果我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yè)作為代理辦理進口手續(xù),我不再對外支付外匯,貿易方式應該申報一般貿易還是其他進出口免費,或者什么其他什么的 3.如果個人委托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yè)作為代理辦理進口手續(xù),經營單位是外貿企業(yè),收貨單位是否可以直接顯示個人的名字以上,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jù)報關單填制規(guī)范的要求,經營單位欄填報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對外簽訂并執(zhí)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名稱及海關注冊編碼。超量的行郵物品如確需進境的,根據(jù)海關總署2010年43號的規(guī)定,按照貨物辦理通關手續(xù)。鑒于國家對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規(guī)定由地方商務部門負責辦理,個人僅在海關取得海關臨時注冊編碼,仍不具備報關資格。因此,建議你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yè)代為辦理進口通關手續(xù),申報貿易方式為一般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