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6514] 商標權人交的扣貨擔保金海關遲遲不退怎么辦?
問:大約兩年前,海關通知我司查到了一批侵犯我司商標的手袋,隨后我司交了擔保金以申請海關扣留該批貨物。但時至今日,海關還沒有退還擔保金,每次詢問都說還在辦理中。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海關這種做法合法嗎?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chǎn)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海關沒收侵權貨物的,應當在貨物處置完畢并結清有關費用后向知識產(chǎn)權權利人退還擔保金或者解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但有關規(guī)定并未明確海關在貨物處置并結清費用后必須退還擔保金的期限。但可根據(jù)有關行政法的基本原則,通過合理的渠道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需幫助,請與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海關部聯(lián)系,電話: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