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4548] 海關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是什么?
問:您好!我公司進口貨物已在口岸滯留了一個星期,海關既不驗貨,也不辦理驗放手續(xù),而交貨期又緊迫,請問我們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有哪些情況是可以提起行政復議的呢?謝謝!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復議辦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于海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收繳決定、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許可決定、征收稅款決定、歸類決定、海關審價、稽查結(jié)論、企業(yè)分類管理決定、知識產(chǎn)權(quán)保護措施、政府信息公開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海關行政復議機關申請復議。具體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復議辦法》第九條。您所述情況,如果海關屬行政不作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