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7830]
問題標題:請問進料成品退換申報進口時,是否需要原出口報關單退稅聯?或國稅局出具的補稅證明?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進料成品退換方式下進口的退運物品,在出口時將仍以“進料成品方式”復出口,將不會重新鑒發(fā)退稅聯。如進口申報時要求企業(yè)提供原出口退稅聯或國稅局補稅證明,那企業(yè)將承擔退運貨物的退稅損失。所以,我想咨詢一下,進料成品退換申報進口時,是否需要原出口報關單退稅聯?或國稅局出具的補稅證明(退稅聯已稅務核銷)?有沒有這方面的法規(guī)法令、公告通知可供參考?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出口退稅是國家稅務局管的。非海關關稅部門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