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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通關:常駐機構已進允許進境的車輛被燒毀,還能再申請車輛進境嗎?
問:你好,我們是國際檢測公司駐中國的一個辦事處,之前進口的一臺用于測試的汽車已被一項測試燒毀,請問還能再申請進境一臺嗎?謝謝。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jiān)管辦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常駐機構進境機動車輛因事故、不可抗力等原因遭受嚴重損毀或因損耗、超過使用年限等原因喪失使用價值,經報廢處理后,常駐機構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機動車輛注銷證明,經主管海關同意辦理機動車輛結案手續(xù)后,可按結案數量重新申請進境機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