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5933]
問題標題:洋山港貨物查驗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在深圳,按客戶要求FOB SHANGHAI,客戶指定貨代。于2009年12月16號將貨物送去指定倉庫。貨物早已經到達國外港口。直到前天,貨代才發(fā)來對賬清單,說當初貨物有被查驗。查驗費用高達1700多元。(備注:我司是散貨,只有5個方。)對方說洋山港口不提供海關查驗通知單,傳真過來的查驗發(fā)票上面只有清單和金額,貨物名稱和提單號欄目都是空白的?,F(xiàn)在我想請教三個問題: 第一:當初貨物被查驗,代理根本沒有通知我司。(報關單證由我司提供,我司為真正SHIPPER),直到貨物已經到達對方港口,一個多月后,才發(fā)來對賬單,說當初貨物被查驗。代理這種做法是否合理?第二: 我客戶是很多散貨一起拼柜,但是是分開報關,我們的貨只有5個方,我們貨物查驗產生的費用有1700多,這個費用是否合理? 第三,代理讓我們去海關查詢,說貨物的確有查驗。因為是代理報關,請問我們如何能在海關查詢,當初我們貨物是否查驗? 非常感謝您的幫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尊敬的來信人: 因貴司未提供報關單編號、代理公司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我關無法給予準確回復。 如需進一步咨詢請貴司提供貴司名稱、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報關單編號和代理公司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相關信息發(fā)原提問的郵箱。 謝謝配合! 洋山海關 201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