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4951]
問題標題:進口產品 原產地證書
問題內容:我公司與俄羅斯一家公司簽訂了機電產品部件的貿易合同,但由于俄羅斯公司生產安排緊張,就將此部件分包給烏克蘭一家同類型的工廠,而烏克蘭也再次轉包給斯洛文尼亞的同類工廠,因此,我們得到的原產地證明是斯洛文尼亞工業(yè)貿易商會出具的,請問,這份原產地證明有效嗎?還是說必須與合同上的國別一致?還有,貨物發(fā)運是在烏克蘭,外包裝箱上的原產地應寫斯洛文尼亞,還是烏克蘭?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杭州海關
答:你好!目前我國與烏克蘭和斯洛文尼亞尚未簽訂雙邊優(yōu)惠協(xié)定,因此進口貨物無需出具相應原產地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