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243]
問題標題:修理物品
問題內容:各海關老師:您們好!我公司為來料加工的外商投資企業(yè),2005年5月免稅進口3臺設備用于檢測產(chǎn)品的。期間有1臺設備主要部件損壞須退回原供貨商修理好復運進口,該設備已過海關監(jiān)管期?,F(xiàn)請教問題如下:1、我公司此情況可否退回修理。2、該設備是整臺退出境修理還是拆下?lián)p壞的部件退出修理。3、修理物品是否須要檢疫局出具檢驗報告 。4、需要提供什么資料向海關申報。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east1234: 您好!若該設備是以“不作價設備”方式進口,由于擬退出境修理的設備已過海關監(jiān)管期,相關操作可按“修理物品”的方式辦理。若有其他保稅監(jiān)管方面的問題,可直接咨詢主管海關或致電廣州海關加貿處02081102509,2515。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