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427]
問題標題:關于雜費的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代理一票貨物,其發(fā)票上體現有一個貨物的價格,一個檢測費的價格,合計一個總價格。商編書中有關于一個雜費的介紹,可能我們理解有誤,曾報過三票同一家企業(yè)的貨物,一票:雜費欄填寫正數的檢測費,報關單的申報金額為貨物的價格;一票:雜費欄填寫負數的檢測費,報關單的申報金額為貨物的價格。一票:雜費欄為空,報關單申報價格為總價格(貨物價格+檢測費),退稅沒問題,但其中兩票在雜費欄有填報雜費的都遇到無法退稅的問題。請問我們的問題出在哪里,雜費可以申請退稅嗎?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報關員考試網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了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guī)范》(海關總署公告[2008]52號)規(guī)定,雜費填報成交價格以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了進出口關稅條例》相關規(guī)定應計入完稅價格或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費用。可按雜費總價或雜費稅率兩種方式之一填報,注明雜費標記(雜費標記“1”表示雜費率,“3”表示雜費總價),并按海關規(guī)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幣種代碼。應計入完稅價格的雜費填報為正值或正率,應從完稅價格中扣除的雜費填報為負值或負率。請結合進出口成交方式與貨物總價計算方式等要素如實填報雜費。二、由于出口退稅的管理部門為國稅部門,涉及退稅方面的問題建議進一步咨詢國稅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