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7522]
問題標題:關于境內貨源地填寫
問題內容:我是浙江的一家生產型企業(yè)的外貿單證員,我司現(xiàn)有兩個生產基地,一個在嘉興平湖,一個在紹興諸暨,兩家都有自營出口權。我在以紹興諸暨這家抬頭出口時,誤把境內貨源地寫了嘉興平湖,在報關單下來時,交給稅務所辦理退稅時才發(fā)現(xiàn)有影響?,F(xiàn)在要求更改??墒亲屫洿柡jP,說改不了,但是我查閱了一下相關的資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沒有說這樣的情況不能更改啊。為什么一律得到的回復就是不能更改。難道我們好幾萬的美金就因為這樣而不能退稅?希望關于這個問題能及時的得到回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確有如下正當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報的海關申請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由于報關人員操作或者書寫失誤造成所申報的報關單內容有誤,并且未發(fā)現(xiàn)有走私違規(guī)或者其他違法嫌疑的;(二)出口貨物放行后,由于裝運、配載等原因造成原申報貨物部分或者全部退關、變更運輸工具的;(三)進出口貨物在裝載、運輸、存儲過程中因溢短裝、不可抗力的滅失、短損等原因造成原申報數(shù)據(jù)與實際貨物不符的;(四)根據(jù)貿易慣例先行采用暫時價格成交、實際結算時按商檢品質認定或者國際市場實際價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報內容的;(五)由于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等方面的原因導致電子數(shù)據(jù)申報錯誤的;(六)其他特殊情況經海關核準同意的。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應當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申請表》(格式見海關總署令第143號附件1),并相應提交下列有關單證: ?。ㄒ唬┛梢宰C明進出口實際情況的合同、發(fā)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ǘ┩鈪R管理、國稅、檢驗檢疫、銀行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單證; (三)應稅貨物的海關專用繳款書、用于辦理收付匯和出口退稅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lián)等海關出具的相關單證。請根據(jù)貴司的實際情況對照上述規(guī)定確定是否屬于報關單修改的情形并備齊相關證明材料后向海關提交報關單修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