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4287]
問題標題:關于申請“事后交單”通關方式
問題內容:尊敬的領導,您好,我公司是一家海關AA類企業(yè),根據總署2010年第56號公告可以申請適用“事后交單”通關方式。在此我想咨詢:1、除了公告中明確的“涉及許可證件的進出口貨物不適用“事后交單”通關方式外,目前各海關是否還有涉及其它的限制要求? 2、如果有其它限制,具體是哪些方面?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目前“事后交單”通關方式在我關仍處于試點階段,在拱北海關轄區(qū)內報關的貨物,如需采用“事后交單”通關方式,除了不涉及許可證件外,還應不涉及稅費(因為稅費征收涉及柜臺業(yè)務,“事后交單”通關方式難以滿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