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7891]
問題標題:境內目的地”或“境內貨源地”錄入“44041 珠海特區(qū)”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自2011年5月27日接通知,所有報關單上“境內目的地”或“境內貨源地”都必須以“44041 珠海特區(qū)”作申報,但至今電子口岸系統(tǒng)依然顯示為“44049 珠海其他”,每次錄單必須靠手動修改來完成,這種情況很容易因人工疏忽漏改動導致錯誤申報,特別是異地的進出口報關更難控制。請問這種情況有沒有根本的解決方式?什么時候可以解決?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由于珠海特區(qū)范圍擴大,貨源地仍申報為“44049”會造成貨源地海關統(tǒng)計數據錯誤,因此報關單上“境內目的地”或“境內貨源地”都應填報為“44041 珠海特區(qū)”。關于電子口岸系統(tǒng)的參數設置問題,我關有關部門正在協(xié)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