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6374]
問題標題:修理物品 進出口需提供哪些材料
問題內(nèi)容:老師,您好!從海外將非中國產(chǎn)的設備送到中國進行維修,完成維修后需復運出境。會向國外收取維修費用。請問一下進出口時,所需提供的材料進口:以“修理物品”申報,提供發(fā)票、箱單、以及維修合同,請問申報時報關單上申報的金額,是申報設備的貨值,還是貨值+修理費用?然后繳納進口稅款擔保出口:發(fā)票、箱單、維修合同、原進口報關單,由于我司向國外收取的維修費包括維修所需的物料費用及人工費用,請問,出口時,是否需要像一般貿(mào)易一樣提供核銷單?另外如何在進出口報關單上體現(xiàn)修理費?盼指教!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guī)范》(海關總署2008年第52號公告附件),“總價”填報同一項號下進出口貨物實際成交的商品總價格。無實際成交價格的,本欄目填報貨值。“修理物品”不需要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修理費應在完成維修后辦理復運出進境手續(xù)時申報,單獨按一個商品項號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