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關:深關緝海刑賣字(2011)007號[190416]
問題編號:[190416]
問題標題:深關緝海刑賣字(2011)007號
問題內(nèi)容:你好,本人在2012,3月在深圳拍賣行拍得一臺奔馳事故車,是由深圳海關委托深圳拍賣行進行拍賣的,拍賣行給于我中國海關總署的走私汽車罰沒證明,和深圳拍賣行出具的購車發(fā)票,傭金發(fā)票,現(xiàn)汽車維修至今基本完好,在廣東省汕頭市進行上牌時被車管所告知需出具(貨物進口證明書),而深圳海關告知已全權(quán)委托深圳拍賣行進行拍賣,不會出具任何證明。現(xiàn)本人想通過咨詢北京海關來解決問題。罰沒證書簽發(fā)部門電話 01065195487.為什么沒具備回復罰沒車問題的能力。謝謝請盡快回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這里是北京海關,海關總署是北京海關及深圳海關的上級部門。您所述情況應以主管地海關,即深圳海關解釋認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