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0263]
問題標題:清關時貿易方式選錯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公司跟韓國工廠簽了購買12片集成電路晶圓的合同。韓國把這12片晶圓全部生產出來了,但是我們前兩個月進口時只進了4片,還剩8片在韓國工廠保存著。進來的4片經過我們的檢測發(fā)現有問題,不能投入市場,因此連同剩下在韓國的8片全部都要報廢,無用?,F在韓國重新生產了4片補償個我們,但這4片是補償剩下8片中的4片的,而不是補償之前已經進來的4片的。我之前誤會了,以為是用來補償之前的4片的,以為后面還有8片可以進來。所以進口時選擇了作為免費贈品報關,現在就等于我們增值稅交了,但是這筆款卻無法核銷。請問有什么補救措施嗎?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關于你司詢問的增值稅無法核銷的問題,表述模糊,不能確定含義。如果是增值稅抵扣事宜,主管部門為國稅局,請咨詢國稅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