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9427]
問題標題:出料加工
問題內容:關員老師,您好!品名:6000個鍛造合金鋼毛坯(20Cr) (圓柱形鋼錠)出口到高雄去做初加工成零件毛坯(不規(guī)則圓錐形)然后再進口回來做進一步機加工處理才能使用。用途:主要用棉花收割機的零件 能否按“出料加工”進出口? 出料加工是否不用在企業(yè)當地海關進行備案? 可以直接在口岸海關進行申報出口即可?進口回來是否是按照加工費部分進行上稅即可?多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出料加工貿易是指境內企業(yè)將境內原輔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境外廠商按我方要求進行加工或裝配,成品復運進口,我方支付加工費的交易方式。經營出境加工業(yè)務須事先向主管海關辦理備案手續(xù)。出料加工原則上不改變原出口貨物的物理形態(tài)。具體事宜請攜委托加工合同等單證詢企業(yè)主管海關和現場海關辦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