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你好,我們是香港某大學一研究所,因為科研關系,我們經常需要攜帶科研儀器(ASD-FieldSpec3 Spectroradiometer - Portable Remote Sensing Equipment,具體型號:http://www.a" />
科研儀器的攜帶入境之后出境問題
問題標題:科研儀器的攜帶入境之后出境問題問題內容:你好,我們是香港某大學一研究所,因為科研關系,我們經常需要攜帶科研儀器(ASD-FieldSpec3 Spectroradiometer - Portable Remote Sensing Equipment,具體型號:http://www.asdi.com/products-fs3.asp)到大陸參與科學研究,之后儀器仍然帶回香港。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的儀器過關時需要申報嗎,如需申報,需要提供什么證明材料,如何操作?如不需要,我們需要提供什么證明給關口人員請他們放行?他們時而扣我們的儀器將之退回,時而又放行,讓人非常迷惑。盼復,謝謝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答:您好!由于你們攜帶的科研儀器不屬于行李物品,正常情況下應當按照貨物暫時進出境程序辦理報關手續(xù)。由于某些企業(yè)(或單位)為了通關上的便利,派人隨身攜帶貨物進出境,導致通關上的不便。鑒于此,請通關時務必向海關申報(填寫進出境旅客申報單),提供主管部門證明文件,必要時需要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并辦理相應的報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