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進口一臺二手鋼琴的手續(xù)
問題內(nèi)容:您好! 我是香港居民,想把自己用過一臺10年琴齡的日本鋼琴,價值大約在6000元港幣左右,準備送給在佛山的親戚使用,請問需要辦理什么手續(xù)? 關稅大約多少?是否需要批" />
廣州海關:進口一臺二手鋼琴的手續(xù)
問題編號:[107890]
問題標題:進口一臺二手鋼琴的手續(xù)
問題內(nèi)容:您好! 我是香港居民,想把自己用過一臺10年琴齡的日本鋼琴,價值大約在6000元港幣左右,準備送給在佛山的親戚使用,請問需要辦理什么手續(xù)? 關稅大約多少?是否需要批文/備案?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現(xiàn)行海關規(guī)定,旅客攜帶物品進境,以個人自用、數(shù)量合理為限。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數(shù)量范圍的,可免稅進境。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需向入境地海關申報并辦理相關手續(xù),超出上述限值的予以退運或按貨物辦理進口報關手續(xù)。海關按照《入境旅客行李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25號,可在本網(wǎng)頁查詢該文)中的規(guī)定審核完稅價格,旅客提供的發(fā)票可供參考。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