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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關越秀區(qū)電話及外籍人士居留中國搬家的私人物品進關
問題編號:[104697]
問題標題:廣州海關越秀區(qū)電話及外籍人士居留中國搬家的私人物品進關
問題內容:想了解廣州海關越秀區(qū)電話以便進一步查詢關于外籍人士獲得中國居留證后,搬家到中國的私人貨柜如何清關的問題。 我們是外資公司廣州辦事處, 注冊地址是在中國大酒店商業(yè)大廈。目前我們有一個外籍的同事獲得了廣州的居留權, 現(xiàn)在搬家到中國,他將私人的家用品的貨柜發(fā)送到寧波, 請問相關的手續(xù)如何辦理.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根據現(xiàn)行海關規(guī)定,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境自用物品,應當由本人或其委托的報關企業(yè)向境內居留所在地的主管海關提交書面申請。經主管海關審核批準后,憑主管海關的關封在物品進境地海關辦理具體手續(xù)。 非居民長期旅客申請進境自用物品,應當向主管海關交驗下列單證:
一、身份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工作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yè)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專家證》等證件,以及進出境使用的護照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
二、長期居留證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許可(一年以上)或《華僑、港澳地區(qū)人員暫住證》等準予在境內長期居留一年以上的證件);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
四、提(運)單、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您的單位如果是境外企業(yè)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批準,在境內設立的常駐機構,且您的同事居住在廣州海關轄區(qū)內,辦齊上述證件后,可前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廣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四樓廣州海關柜臺辦理審批手續(xù);如果不是境外企業(yè)的的常駐機構,請前往您同事居住地的相關主管海關(隸屬海關或辦事處)辦理審批手續(xù)。審核批準后,持關封往物品進口口岸辦理通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