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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韓國籍人員個人攜帶汽車如何解除監(jiān)管
問題標題:韓國籍人員個人攜帶汽車如何解除監(jiān)管
問題內容:您好!我剛才有提問過“我想請問一下,我公司原總經理韓國籍人員,2004年以個人攜帶物品方式進口起亞車一部,海關對汽車是否有監(jiān)管期限?如果有,期限為多長?因此汽車現在想轉讓,如到海關解除監(jiān)管都需要哪些資料?期盼回復?!边@輛汽車進口時有交納關稅37.6%增值稅17%及消費稅5%。這種情況我們應該如何操作?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常駐人員征稅進境的機動車輛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結車輛登記手續(xù)之日起1年后,方可準予轉讓過戶。
二、常駐人員機動車輛轉讓過戶時,應當向其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并交驗下列單證:
?。ㄒ唬┥矸葑C件;
(二)長期居留證件;
(三)進境機動車輛《機動車輛行駛證》;
?。ㄋ模┧诔qv機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常駐機構備案證》或者所在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
三、主管海關核準后,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解除監(jiān)管證明書》,常駐人員憑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車輛轉讓過戶手續(xù)。請直接致電青島大港海關旅檢科0532-82932923咨詢更詳盡的手續(xù)辦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