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297]
問題標題:香港的朋友送我的蘋果手機需要按那條法規(guī)繳納稅款?
問題內容:我的一個香港朋友送我一部蘋果iphone手機,價值4300元。從香港用EMS快遞回上海,請問需要按照哪個條款繳納稅款?繳納多少?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首先,郵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并不得超過一定的限值,根據海關相關規(guī)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qū)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驗放進出境郵件時,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個人只能郵寄一部手機入境,且須征稅進口。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規(guī)定,手機的稅率為10%,完稅價格須以業(yè)務現場海關審核為準,稅額=完稅價格×稅率。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yè)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