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194]
問題標題:奶粉限量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請問一下,自用奶粉的量到底底線是可以多少,今年要帶孩子回國,我覺得10罐奶粉對我家孩子來說剛剛夠,但是不知道海關覺得到底多少還是合適,我覺得海關應該訂個標準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 您好!現(xiàn)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shù)量為限,并接受海關監(jiān)管。 二、按照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guī)定:(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三、上述5000元/2000元是免稅限值,如果超出免稅限值但仍屬自用合理的,海關將征稅放行。 四、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規(guī)定,對確定需要征收稅款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執(zhí)行。其中,奶粉海關審定價格為200元/公斤,稅率為10%,即每公斤奶粉征稅20元人民幣。 五、由于不同身份的旅客所攜帶行李物品的限量以及征收稅款,現(xiàn)場海關將依據您當時所攜帶的全部行李物品情況和具體物品名稱規(guī)格綜合判定。 請您按照上述規(guī)定綜合判定攜帶相關行李物品數(shù)量。 謝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問,歡迎您撥打福州海關服務熱線12360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