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215]
問題標題:留學生自帶用品
問題內(nèi)容:早上好! 我家女兒去年留學時從國內(nèi)購IBM筆記本出境,近期回國休假15天。請問她的筆記本帶回國還要帶出國,是否要交稅?如果是在國外買的筆記本(自用),回國后還要帶出國用,是否要交稅? 我看到你們在類似問題回復中說“可以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通關手續(xù)”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辦個手續(xù)就不用收稅了?請詳細解答?! 〗ㄗh用通俗語言答復。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對于旅客隨身攜帶進(出)境,并復帶出(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海關并不征稅,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xù),進境時向海關提供稅款擔保,出境后憑出境報關單辦理保金結案手續(xù)。請在進(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出(進)境時憑原進(出)境申報單予以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