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8865]
問題標題:詢問個人攜帶珍貴文物入境
問題內(nèi)容:您好,抱歉再次麻煩貴司。我出境后,會在境外購買并攜帶回國一件宋代宮廷字畫(如確認并購買,至少應為一級文物)。我如何申報北京海關入境的手續(xù)?目前我只聘請了國外的律師和專業(yè)公司幫助我通過國外海關的出境,但國內(nèi)海關的入境手續(xù)不是很了解。并且需要詢問我是否可以將這件文物再次帶出國境?或在境內(nèi)合法轉(zhuǎn)讓給家人?是否可以給我一個文字鏈接了解相關規(guī)定?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海關跟定,入境旅客帶進文物,數(shù)量不受限制,海關準予進境。如需復帶出境的,按暫時入境文物復出境規(guī)定辦理。暫時進境文物系指因修復、展覽、銷售、拍賣等原因暫時攜帶、運輸、郵寄文物進境,待有關活動結(jié)束后復運出境的文物。攜帶、運輸、郵寄暫時進境文物進境,應在進境時向海關書面申報,并報明有關文物需要復運出境。進境地海關將有關文物加封后,交由當事人送往國家文物局指定的文物出境鑒定站辦理復出境手續(xù)。文物出境鑒定站在驗核海關封志完好無損后,對每件暫時進境文物鈐蓋編號為"C"字頭的火漆標識,并同時開具《文物出境許可證》。暫時進境文物復運出境時,海關憑上述火漆標識和許可證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