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8861]
問題標題:個人購買不足五千元的電腦還要征稅么?
問題內容:你好,我是來加拿大探親的。我在這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自用,價格合人民幣2600元,請問我還要交稅么?我出國帶的中國買的手機沒有申報,價值1400元,請問需要交稅么?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含5000元)以內的自用物品,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但煙酒以及20種不予免稅商品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超出5000元,僅對超出部分征稅;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筆記本電腦屬于20種不予免稅商品,一律計征稅費,稅率20%。出境旅客攜帶需復帶進境的物品,按規(guī)定出境時應向海關申報,入境時憑原出境申報單辦理復帶進境手續(xù)。您所述情況,建議向現(xiàn)場海關作解釋,由其認定是否屬于國內帶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