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3187]
問題標題:關于個人自戴飾品問題
問題內(nèi)容:尊敬的海關人員,您好! 我最近要回國探親,想咨詢一下自已身上戴的鉆戒及隨身背的名牌包計算在5000元內(nèi)嗎?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7年第72號公告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nèi)的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的物品,須填寫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xù)。自已身上戴的鉆戒及隨身背的名牌包可不向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