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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關:外交人員帶車回國補稅問題咨詢[147918]
問題編號:[147918]
問題標題:外交人員帶車回國補稅問題咨詢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中國駐外外交人員,準備將在國外工作購置的車帶回國。該車發(fā)票價格包括三部分:標準配置、選配配置、海運和運輸保險費。請問上述三部分價格進境時都根據排量,按相同的稅率補稅嗎?尤其是消費稅隨排量差異很大,選配裝置如裝在不同排量的車上,則進境時補稅是不同的(相同的選配裝在排量越低的車上則成本越低);另外我聽說海運費和運輸保險費是不需要補稅的,對嗎?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駐外館員自帶車輛進境,應提供實際購車發(fā)票及其他相關單證向主管海關提出進境申請,主管海關批準后,應在車輛到港所在地口岸海關完成納稅通關手續(xù)。對于完稅價格的認定和適用稅率,請向車輛到港所在地口岸海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