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1120]
問題標題:留學回國
問題內容:您好,我在今年8月25號到丹麥出國學習,馬上就要回國了,但是出境時隨身攜帶的筆記本,單反相機等都沒有申報,回國的時候還需要交稅嗎?這些是否也算在5000額度內的?如果沒有證明是不是就默認為在境外獲得了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應向現(xiàn)場海關提供購買發(fā)票等相關票據(jù),如能認定為國內帶出,準予復帶進境;如不能認定為國內帶出則應按照境外獲取征稅進境。由于筆記本電腦、相機均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范疇,進境時需要繳納物品進口稅。